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玉米3-5叶期,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30-40升/亩。
2、使用时,先将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玉米田苗后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被杂草吸收后,干扰生命物质合成,使杂草死亡。能有效防除玉米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主要适用于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济单7号)较为敏感,易产生药害。甜玉米、粘玉米、爆裂玉米、自交玉米、制种玉米禁用。初次使用的玉米品种,需进行安全性试验后方可使用。
2、本品适用时期是玉米3-5叶期,在玉米5-7叶期使用时,要压低喷头,避免喷到玉米心叶上。
3、如遇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六指导下使用。
4、大风天不要用药,避免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5、使用本品前后7天不能使用有机磷农药。
6、使用本品后,前期玉米叶片可能有轻微药斑,可快速恢复,不影响生长。不能在套种或间种其他作物的玉米地中使用。
7、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10、严禁用弥雾机械或超低容量喷雾,施药应选择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11、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勿超量使用,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
1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3、禁止在河湖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