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期为菜青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高峰期,按每亩制剂25-33毫升兑水均匀透彻喷雾处理,视虫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通过抑制昆虫神经轴突单位的传导,对昆虫具有趋避、击倒及毒杀的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叶菜菜青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和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不可与强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是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体中毒。接触量大量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4、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5、大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