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当前位置:我爱菜园网-农人工具箱-农药信息查询-丁草胺PD20110594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594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05-30 | 有效期至 | 2021-05-30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
丁草胺PD20110594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中文 | 有效成分英文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50 |
丁草胺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鸭舌草 | 45-60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45-60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牛毛草 | 45-60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移栽后3-7天,每亩用本品,拌湿润细土均匀撒施,防治水稻移栽田稗草、牛毛草、鸭舌草等杂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杂草体内蛋白合成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在水稻上最多使用1次。 2、在稻田使用,田应靶平,漏水田应用效果较差。 3、本品对鱼毒性较高,不能用稻田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和清洗施药器械的水不要污染鱼塘。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妥善处理。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睛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洗干净手脸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如药液不慎溅到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迅速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置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光保存。 2、不可与饲料、种子、食品、化肥、饲料等迥贮同运。 3、放在儿童等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