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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毒死蜱(PD20110156)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21/2/11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毒死蜱PD20110156有效成分信息
毒死蜱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绵蚜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在苹果树绵蚜发生高峰前施药,注意高压、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苹果上的绵蚜。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 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花期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6、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7、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可倒置,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