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仅限用于南方移栽水稻田的杂草防除。
2.尽量较早用药,除草效果更佳,施药时请避免雾滴飘移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水稻田苗后早期除草剂,用于防治水稻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及部分阔叶杂草。该药已根部吸收为主,药剂被吸收后迅速传导到植株其它部位。药后几天即可看到效果,杂草会在10-21天内死亡。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眼镜、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饮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3.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水生生物和污染水源。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
5.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动物饲料等一起存运。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40℃。
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