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低龄幼虫盛发期兑水喷雾,施药时注意喷洒均匀。
2.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对马铃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和沙蚕毒素类农药的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黄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宜与强酸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杀虫单为沙蚕毒素的类似物,对家蚕剧毒,使用时要特别注意。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四肢发抖等。
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3.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时 可洗胃,不能催吐。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可用 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 复能剂。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 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