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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丁草胺(PD2009597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9/6/5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丁草胺PD20095972有效成分信息
丁草胺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鸭舌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 水稻 | 稗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 水稻 | 牛毛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秧田、直播田一般在播种后2-3天,撒施于土表,土壤保持湿润,不能有明水。
2、水稻移栽田,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水稻除草剂。可防除水稻田及秧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在秧田和直播稻田使用,每亩用量不得超过1.8千克,切忌田面淹水。一般南方用量采用下限。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
3、本品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1叶1心期前用药。
4、本品对鱼毒性较强。养鱼稻田不能使用,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避免哺乳期妇女接触到本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请就医。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若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