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4-7天施药效果最佳,
施药前灌田水3-5厘米,每亩加细土(砂)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
因此适宜在杂草出土前施药,以使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如果田间
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可被防除,本品用在水稻移栽田对
防除稗草.一年生莎草.多年生杂草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不可用于直播田.秧田等田块。
2,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田、荸荠田及慈菇田,水产养殖场等地块。禁止在河流水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禁止喷雾施药。
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 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施药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清洗,眼睛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中毒目前无特效解毒药应及时送医院。症状轻者采用诱吐法诊治, 症状严重者宜彻底洗胃,然后采用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