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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甲(PD2009571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4/5/18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苄·乙·甲PD20095711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甲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5-40克/亩(南方地区)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于大苗秧(5叶期以上)移栽田除草,用于水稻移栽返青后,即移栽后4-7天,稗草1.5叶期前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草胺与苄嘧磺隆、甲磺隆复配而成的三元混合制剂,杀草谱可以互补。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年毛毡、千金子、水龙、莎草、萤藺、节节菜、陌上菜、水苋、鸭舌草、雨久花、眼子菜、泽泻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仅限于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强的南方稻区使用,并严格掌握使用剂量。
3、当茬水稻4叶期前禁止用此药,不能用于水稻秧田与直播田。
4、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移栽水稻或抛秧水稻,不能种植其他作物。
5、施药时注意风向,避免药液漂移到附近敏感作物上。
6、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防护用具,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情水清洗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属于低毒除草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
2、药剂若不慎沾在皮肤上,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中,用大量水冲洗。
3、如误服应催吐,并及时用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与阴凉、干燥、通风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
2、远离火源、儿童存放,并加锁保管。
3、不能与种子、化肥、食品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