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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咪鲜胺(PD2009330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9/3/13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咪鲜胺PD20093303有效成分信息
咪鲜胺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恶苗病: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使用2000-3000倍液:用调配好的药液浸种1-3天,然后催芽。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水稻恶苗病。
注意事项
1、浸种使用,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 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工作结束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4、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 5、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2.切忌吞服,如吞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3.误服中毒,携本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远离火种、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