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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灵(PD20092129)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9/2/23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稻瘟灵PD20092129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灵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67-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产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叶瘟病使用时期为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穗瘟病使用时期为孕穗后期和齐穗期各
产品性能
1. 本产品为杂环类内吸型杀菌剂,对稻瘟病的预防和治疗有较好作用。
2. 本产品被水稻植株吸收后抑制病菌侵入和病菌生长,达到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 本产品禁止与碱性的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