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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灵(PD20090585)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9/1/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稻瘟灵PD20090585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灵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瘟病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内吸杀菌剂,对稻瘟病有效,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的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