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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吡虫啉(PD2008465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8/12/18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吡虫啉PD20084652有效成分信息
吡虫啉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每亩用本品10~20克兑水60公斤搅匀后喷雾,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系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一个生长周期内最多使用2次。
2.禁止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3.使用时先加少量水将药粉调匀,再加足水量,随配随用。
4.在配药、施药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及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在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产品的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接触皮肤或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泄漏及包装物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