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药液应用清水稀释,均匀喷雾于叶面,钻食性害虫,在卵盛孵期前进行防治,因本品无内吸作用,喷雾要细致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喷洒后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使用3次。;荔枝树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在稀释药液及施用时,应遵循安全使用操作规则,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施药时请勿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不能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密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器具。
5、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呕吐、抽搐、昏迷等。
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就医。皮肤溅药:用肥皂水进行彻底冲洗。若误服立即引吐,并迅速就医。如发生中毒,可用半胱氨酸衍生物如甲基胱氨酸给病人15分钟雾化吸入,对有神经系统症状中毒严重者,可立即肌注异巴妥钠一支,应尽快送医院救治。不能使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运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