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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氟胺·烯禾啶(PD2008401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8/12/16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8%
氟胺·烯禾啶PD20084012有效成分信息
氟胺·烯禾啶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春大豆苗后2-3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
2、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苯醚类和环己烯酮类混配除草剂。大豆吸收后经过特殊的代谢作用,将其有效成分转变成无毒的降解物,所以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大豆不受药害。
注意事项
1、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
2、喷药时防止药液漂移临近蔬菜及果树上。
3、大豆与其他作物间作、混种时不能使用本品。
4、本品不可与其它农药混和使用。
5、施药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靴子,避免直接接触
眼睛与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
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不要在鱼塘、水库清洗施药器械,排出的田水不要流入鱼塘。
7、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药液接触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水清洗眼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如误食,立即催吐,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