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或抛秧后5-10天,水稻返青后,杂草萌发初期,稗草2叶期前用药。
2、将本品用湿润的砂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水田复配除草剂,细度达4微米,分散性好,在水中72小时不分层、不沉降,有利于药效发挥。杀草谱广、防稗适期宽、持效期长、不影响水稻分蘖。持效期达40-50天以上,适合寒地水稻使用。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和抛秧田中的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眼子菜、鸭舌草、雨久花、野慈菇、稻李氏禾、葡茎剪股颖等禾本科、阔叶及种子繁殖的莎草科杂草,同时抑制块茎繁殖的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漏水田药效欠佳,缺水时立即灌水。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药液与皮肤直接接触。
3、用药后施药器械要彻底清洗,废水妥善处理,严禁污染河流、池塘和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眼睛或皮肤一旦接触本品,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食,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和运输时注意防潮、防晒,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及医药混放以免误服,远离儿童及家畜。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