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属土壤处理剂,一般在播前使用。用药后,必须及时耙地、混土,混土深度为5厘米以上。
2.大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播前封闭除草剂。主要防除:稗草、牛筋草、马唐、石第、猪毛草、狗芽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低毒播前除草剂,对后茬作物无不良影响。
[2]大豆田播前施用该药,应在播前5-7天施药;
[3]低温干旱地区,持效期较长,下茬不宜种高粱、谷子等敏感作物。
[4]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易燃、易光解,不得接近高温与明火,对皮肤有轻度刺激。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7]孕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施药。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