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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吡嘧·二氯喹(PD20081066)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8/8/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4.5%
吡嘧·二氯喹PD20081066有效成分信息
吡嘧·二氯喹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7~15天均可施用。
2、用药时要注意防止喷到邻近的棉花、蔬菜、果树等作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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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田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对藨草、稗草、眼子菜、野慈菇、谷精草等具有较好的防除效果。药剂直接作用于生长点,从茎基部杀死杂草,控制杂草危害。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与其它助剂混用。实际应用中如果需要和其它药剂搭配使用时,请严格在当地技术人员指导下,先试验后应用,以免造成损失。
2、远离水产养殖区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4、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5、每季水稻最多用药1次。
6、喷雾施药必须保证兑水量30-40公斤/亩,禁止用机动弥雾机。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误食立即催吐、洗胃。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