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前一天排干水后均匀喷雾,施药后1-2天灌水,保持3-5厘米的水层5-7天。
2、每季作物最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喹啉羧酸类除草剂,是一种合成激素抑制剂。用于水稻移栽田,对3-5叶期稗草的防治效果较好,主要是通过抑制稗草生长点,使其心叶不能抽出从而达到防除稗草的目的。本剂不具有挥发性,溶于水,能被土壤微生物降解。 |
注意事项 | 1. 使用过该药的田块,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胡罗卜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均敏感,第二年方可种植。避免降雨时施药作业,该产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等相当敏感,喷药作业时药液雾滴不能飘移到这些作物,否则产生药害。
2.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
3.避开高温使用,仅限于水稻移栽田使用,在其它类型稻田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药液溅到皮肤上或眼里,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食本剂,应立即用食盐水催吐,使胃中药物尽量呕吐出来,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或酒等,以免加重对药物的吸收。并尽快请医生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存放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本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暴雨、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