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田间稗草1~7叶期均可施药,但最佳施药时期为稗草2~3叶期。 ·施药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喹啉羧酸类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有效防除稗草。本品通过杂草的根系、茎叶吸收,具激素型除草剂类似症状。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施药时,应避开对本品敏感的胡萝卜、芹菜等伞形花科作物。 ·施用本品的地块,后茬及第二年不能种植敏感作物。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接触。
·用药后,药械先用稀碱液冲洗1~2次,再用清水冲洗2~3次,废水及包装物应在田间深埋。 ·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