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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丁草胺(PD20080571-F01-71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4/1/13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丁草胺PD20080571-F01-714有效成分信息
丁草胺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北方移栽后5-7天,南方移栽后3-6天,拌细土撒施,药后保水2-3厘米,5-7天后恢复正常田间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移栽水稻防除牛毛草、鸭舌草、稗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水稻田应严格掌握适期和药量,施药时要撒施均匀,药后如遇大雨水层增高,淹没心叶易产生要害,要注意排水。 3.不宜在水稻秧田、直播田及小苗弱苗和漏水移栽田使用。 4.如田间阔叶杂草较多,请与防除阔叶杂草除草剂配合使用。 5.本品在水稻田降解速度较快,属易降解型农药,无后茬残留影响。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 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