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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灵(PD20080216)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8/1/11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稻瘟灵PD20080216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灵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叶瘟发病初期施药,必要时隔10-14天再施药1次。对穗颈瘟病在水稻孕穗期和齐穗期各施药1
产品性能
稻瘟灵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够被水稻各部位吸民,并累积到叶部组织,从而发挥药效,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施药时应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症状。
使用时请穿戴好防护用品,出现中毒症状应停止作业,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食应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