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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噻·杀单(PD2008019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8/1/15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噻·杀单PD20080192有效成分信息
噻·杀单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7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用药最佳时期为主害代卵孵盛期用药。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内吸传导作用,进入昆虫体内,会迅速引起昆虫麻痹,继而中毒死亡,主要用于防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 施药应均匀周到,用药时田间应保持3-5厘米深水层。药粉与水要充分搅匀,并在喷雾过程中不断搅动药液。 2.本品不能与碱性等物质混用。本品对棉花、烟草、白菜、萝卜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及其他作物上。 3. 本品对蚕剧毒,严禁在桑树和养蚕地区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 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药具。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杀虫单中毒,解毒剂可用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