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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杀虫单(PD20050110)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20/8/16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杀虫单PD20050110有效成分信息
杀虫单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70-1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施药时水层4-6厘米为宜,施药后保水10天左右,视害虫发生情况,可连续施药2-3次。 2、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杀虫单原药配制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上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蜂有毒,对家蚕剧毒,使用时应特别小心,防止污染桑叶及蚕具等。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注意对周围蜂群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地下水源地附近、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体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2、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严重者可出现迷糊、恶心甚至昏迷的症状。一旦出现严重中毒的症状,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用水冲洗眼睛、皮肤。如中毒大量,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