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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9760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苄·乙LS97601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6.19克/亩 | 毒土法施药 |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3-5厘米水层,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水稻移栽后20天
产品性能
本品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鸭舌草、节节菜、泽泻、四叶萍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水稻移栽田使用,施药后防止干田或水淹苗心。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9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所含的苄嘧磺隆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其在水田持效期一个月以上,对阔叶草有较好的防效。
3、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不宜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用过的喷雾器应及时清洗干净,清洗用水应妥善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沾污眼部、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食,立即催吐,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混放。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