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 本品对瓜类、莴苣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棉花、韭菜、黄瓜和甘蓝7天3次;苹果21天3次;大豆苗期使用1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保护地瓜苗应在瓜蔓1米长以后施药。
5、本品对鱼、蜜蜂、家蚕、瓢虫、蛙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佩带防护手套、口罩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瞌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
急救措施:误服立即送医院治疗。禁服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能催吐,大量吞服需洗胃。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