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在害虫发生期使用本品对水稻均匀喷粉。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并能迅速渗入植物组织。速效性强,防治稻飞虱、叶蝉效果显著。 |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蜱,以免发生药害。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作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如遇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3.阿托品可作解毒剂,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等。具体措施以国家急救中心相关标准为准。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贮运时应注意防热防潮,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儿童。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