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1次,7天后再施药1次;防治水稻稻曲病在水稻破口前5-7天施药1次,7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氟环唑和三环唑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预防、保护、治疗多重作用,对水稻真菌性病害有良好的活性,本产品用于在水稻上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按推荐使用技术,能够取得较好防效,且对水稻安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2、建议选择与本品作用方式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3、本品不可以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无典型中毒症状。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