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用药,使用前请将药剂充分摇匀,均匀喷雾。每隔7-10天喷药一次,连喷2次。 |
| 产品性能 | 本品的保护效果好,持效期长,能阻止病斑发展。因此可在发病前进行保护性使用或在发病初期使用可取得满意的防治效果。本品使用适期比较长,且本品有对作物叶、根内吸的作用,因此即使没有直接喷洒到药剂部分的病害也能被控制;对已经侵入到植物体内深部的病菌也有效。 |
| 注意事项 | 1. 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 2. 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 3. 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 4.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 2. 勿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3. 贮存于儿童不易触及处并加锁保管; 4.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