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根据植株大小,水稻对水30-45升/亩防治水稻纹枯病,视病害发生情况,在分蘖末期到孕穗末期施第1次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复配而成,即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该产品对水稻纹枯病防效明显。 |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兑水叶面均匀喷雾。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故严禁在有鱼或虾蟹等水产养殖的稻田使用。稻田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水产养殖、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5.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用容器内。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请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