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小麦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非内吸性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效迅速,对光、热稳定。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在作物上叶面喷雾时,应用足够的清水稀释,均匀喷雾,该药持效期长,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 本品对蜜蜂、农蚕、鱼剧毒,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在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
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及时交回经营者。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大量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 解毒剂: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 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