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在小菜蛾3龄前幼虫盛期,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
周到。
2.大风天或 |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可杀死
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
的氨基丁酸传递而使害虫在几小时内迅速麻痹、拒食、行动缓慢或不
动,最终死亡。对甘蓝小菜蛾防治有较好的活性。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
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
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
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 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
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
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
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
中心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