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施药,视虫情可增加施药次数,喷雾时要均匀彻底。2、施药期田间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持效期较长,不杀卵,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该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蚕、鱼等水生动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储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