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化盛期及低龄幼虫高峰期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
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
所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本品对十
字花科蔬菜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
高,蚕室桑园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
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
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
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
洗手、脸等暴漏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
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
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
。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
皮肤吸入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
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
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
河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
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
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