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喷药,注意喷雾均匀。
2、使用本品时应先用少量的水将药物充分搅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以触杀作用为主,兼有胃毒作用,主要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对鱼类有毒,使用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对皮肤、眼睛和上只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染皮肤和施药器械。
5、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催吐后,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