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病情严重时,可连续施药2次,用药间隔期10天左右。
2、本品应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两种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和香蕉叶斑病。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最多为2次。在香蕉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