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 |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辛硫磷和三唑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用于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较敏感,应避免药液接触上述物品而产生药害。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戴口罩、手套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中毒急救咨询电话 :0797-8461818。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本剂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解毒。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