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适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亩施药液量40-60升,应喷雾均匀、周到。持效期10天,可连续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微生物制剂,对菜青虫以胃毒为主,害虫食入本品后,几分钟内,即出现麻痹、停止进食现象,死亡高峰期为24-72小时。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 注意事项 | 1、宜于下午4时候施药,阴天可全天施药,24小时内遇10毫米以上降雨应补喷,适宜温度20℃以上。
2、本品对蚕有毒,在使用过程中应远离蚕场。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不能与杀菌剂或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混用。
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此时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洗净手、脸和裸露皮肤。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吞服可引起胃肠炎,可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服用含高岭土和果胶制品可缓解症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及眼睛触药,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1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