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神经毒性,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等现象,直至死亡。杀虫双有很强的内吸作用,其制剂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
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3、如果该品着火,不能用水浇,要用灰、泥土等物覆盖;
4、敏感体质人士、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5、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理包装物及废弃物;
6、接触本品请穿戴防护用品,避免本品接触皮肤、眼睛,防止本品由口鼻吸入,加工本品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7、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洗手和暴露在外的皮肤;
8、泄露处理: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戴防尘口罩,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小量泄露,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物处理场所处理。大量泄露,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应将病人及时送医院治疗,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
急救措施:如果口服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用碱性液体彻底冲洗皮肤;
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
2 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