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飞虱发生初期使用,防治效果好。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三重作用方式,通过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正常生理活动而杀死害虫。本品在水中能较快溶解、扩散、通过表皮组织吸收后在植株体传导,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效果较好。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殖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