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棉铃虫在低龄幼虫期,按制剂用量兑水均匀喷雾。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辛硫磷与氰戊菊酯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良好的效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4、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剂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