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期为杂草4-6叶期株高5-15厘米时,用水量30-40升/亩。采用行间定向茎叶喷雾法施药。切勿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使用后,迅速被植物叶子吸收,在绿色组织中通过光合和呼吸作用被还原成联吡啶游离基,又经自氧化作用使叶组织中的水和氧形成过氧化氢和过氧游离基,使光合作用和叶绿素合成很快中止叶片开始受害变色 ,可防除苹果园中的杂草。 |
| 注意事项 | 1.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 本品不可与铜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才能喷此药。
3.光照可加速百草枯药效发挥,蔽阴或阴天虽然延缓药剂显效速度,但最终不降低除草效果。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防护措施时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催吐,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紧急处理:服用1升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或活性炭悬浮液,同时服用合适泻药,如甘露醇。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63131122。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