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 防治甘蓝小菜蛾于幼虫2至3龄期施药,每亩用本品25~30克加水50~75千克喷雾。虫害严重时,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合成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但渗透性较强,耐雨水冲刷。 |
| 注意事项 | 1. 本剂不可与铜、汞制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剂对蚕毒性强,不可在桑园附近使用。
3. 对鱼介类毒性也很强,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
4. 不要在养蜂区喷药,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
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
肥皂水清洗;误服,立即送患者就医。并请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