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一般加水50公斤,均匀周到地喷雾于蔬菜叶子正反两面。
2. 大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兼具一定的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推荐用量下,对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施药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及蜜源植物花期,不要在池塘、水源、桑田、蚕室附近喷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它类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误服,不要催吐,否则会加重病情,立即送医院请医生诊治。医生须知:如需洗胃应采用导管洗胃法。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