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苹果上的桃小食心虫时,在卵果率0.5-1%,初龄幼虫蛀果之前喷雾;对水稻上的稻飞虱,在若虫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请按规定剂量使用,不得擅自加大剂量,避免产生药害;并合理与不同作用机制农药轮换使用,避免或延缓抗性的产生。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烟草敏感,不宜使用;对瓜类、莴苣苗期较敏感,慎用;本品对鱼类、蜜蜂毒性较高, 请注意防护;本品对家蚕高毒,避免在桑园及蚕室周围使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开启方法:拧开瓶盖,去除内塞或封口膜,去除过程中,瓶口勿对着人畜。7、本品禁止用于蔬菜上。 |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和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2.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3.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4.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处。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 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4、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