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幼虫三龄前施药效果好。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辛硫磷和灭多威复配而成,具有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有效地发挥各自的杀虫特点,对鳞翅目幼虫有良好的防效,并对害虫的卵有一定的杀灭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不能与含铁、锡的农药混用。
2、喷雾要均匀周到。
3、本品对鸟类、蜜蜂和家蚕高毒,使用时应避免在作物开花期使用,不得喷洒在桑树上,在鸟类保护期禁用。
4、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
5、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6、该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7、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有头痛、头昏、恶心、多汗、无力、胸闷、瞳孔缩小、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如中毒,用阿托品0.5-2mg 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以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等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
3.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