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仅用于制剂加工,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接触、胃毒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加工和操作时应长袖衣、长裤,戴防护手套、面罩、防护眼镜等,避免直接接触皮肤、眼睛和口鼻吸入。操作完毕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2、车间操作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泄露。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土吸收。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3、车间操作区应通风、干燥,禁止饮食、吸烟等,严防明火,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4、不可与碱性物质混放或使用,避免分解。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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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 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皮肤污染或药液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阳光直射。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商品同运同贮。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