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低龄幼虫期二化螟,按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毒性中等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内渗入植物组织,杀卵明显,对鳞翅目害虫如水稻二化螟效果尤为突出。 |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施药,注意安全防护。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救治,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且远离儿童,并加锁。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做他用。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