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在卵孵盛期均匀喷雾用药,间隔7天左右再用一次,为避免抗药性可改用无交互抗性的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梨树梨木虱、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小麦蚜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药效较迅速,对光热稳定,残效期较长。 |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在梨树上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在棉花上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不少于31天,每季作物最多喷施2次。
2、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用具,操作时严禁抽烟、饮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施过药的区域严禁人畜进入。
3、本品为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勿进行催吐,大量吞服时可洗胃,并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为有毒品,应储存于阴凉处,并远离火源、食品和水源。
2、运输时使用危险化验品车辆,并按危险品运输规定运输。
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