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均匀喷雾,建议在棉蕾、龄期棉铃虫低龄幼虫期开始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速效杀虫剂,粉体细微,悬浮率高,分散性好,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
3、应按照使用说明配置适当的药量使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装,胶皮手套和口罩,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眼睛、皮肤或经口鼻吸入。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周期使用次数最多为3次。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如溅到皮肤上,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如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吸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能缓解者送医治疗;如误服立即求医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